档案管理

实现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存储和管理,针对大量历史数据和现行归档文件能够管理目录和原文,可以进行安全的存储,可以管理目前的档案类型,并能支持新的类型。

实现归档文件的收集和整理

与现有办公系统接口,实现办公厅归档文件的自动归档;
提供各子公司文件管理和收集整编模块,使其可以对本部门归档文件分散整理;
提供档案部门方便的整理系统,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;
可以适应目前的整理规则和编码方式,同时可以适应将来的变化。
 

实现档案日常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

对档案的实体和档案的开发利用进行管理,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实体管理,例如打印目录、统计、鉴定销毁等;并可以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,例如:借阅管理、档案编研等。
 

实现内网上的档案信息服务

在单位内网上实现信息服务,比如信息发布、档案查询、浏览、下载等,当然要受到权限控制。
系统应具有安全性、操作方便、可扩充性等特点,技术实现上应遵循成熟性和先进性原则。主要应包括管理维护、数据录入、查询检索、整理编目、档案编研、借阅管理、统计报表、鉴定销毁、数据转换、转储备份、系统接口等功能。
 

档案管理参考标准规范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;
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》标准GB/T 9704-1999;
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/T22-2000;
《档案着录规则》DA/T18-1999;
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》;
《档案交接文据格式》GB/T13968-92;
《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》档办〔2000〕81号;
《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》1998年10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;
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汇编GB/T16398-96;
国家档案局《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、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》GB/T 17678.1-1999。